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侵犯商业信誉的主体与客体

帮助5人 4.4w浏览 匿名 2023-02-03 山东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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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扰乱了市场秩序。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他人既包括单位,又包括个人,必须具有特定性。这样,构成本罪的捏造并散布虚伪的事实必指向于他人。指向于他人,可以指名道姓,也可以不呼其名,但根据其虚构的内容、散布的方式,完全能让公众知道其指向于何人。如果其内容泛泛而指,根据其内容及散布方式无法推测针对的是谁,自然不能构成本罪。由于本罪所侵害的是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因此,他人必须是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如生产者、销售者、提供诸如饮食、旅店、旅游等各种服务的人等。所谓商业信誉,是指从事商业活动的诚实信用和名誉,包括其信用、资产、经营能力、经营作风等内容。所谓商品声誉,则是指其商品的良好声望及称誉,包括商品的性能、结构、外观、效用、质量、价格等方面。其与财产权利相联系,与从事商业经营者的人身不可分离,在其长期经营过程中逐渐形成,是社会对其生产、经营、商品、服务等方而的质量、信用、声誉的客观认识与评价。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所谓捏造,是指无中生有、凭空编造与真实情况不符、对竞争对手不利的事实;所谓散布,是指以各种可以使众人知道的方法扩散其所捏造的虚伪事实。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即故意捏造事实,散布足以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言论,既可以通过宣传媒体,又可以出现在产品发布会上;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书信等方法,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足以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行为,散布既可以在公众场合为之,又可以向某些与竞争对手有特定业务关系的经营者传播,需要注意的是,本条对本罪的行为特征的表述是捏造并散布,必须同时具备两行为才可能构成本罪;
    至于其方式多种多样,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既可以当众散布,又可以不当其面散布。归纳起来,则主要是:
    (1)在公开场合,如订货会、交易会、产品新闻发布会上公开宣扬所捏造的事实;
    (2)利用公开信、传单、对比性广告、声明性公告等诋毁他人及产品;
    (3)在经营活动中利用销售、业务洽谈向业务客户及消费者尤其是被损害人的固定客户贬抑对方;
    (4)在商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散布虚构的事实;
    (5)以顾客、消费者的名义向有关监督部门如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作虚假投诉,损害其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
    (6)在社会公众中造谣并加以传播;等等。
    诽谤行为需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才能构成犯罪。所谓重大损失,主要是指由于商业诽谤行为而导致失去消费者的信赖,商品滞销,经营陷入困境,甚至导致他人濒临破产等。所谓情节严重,虽指多次实施损害他人商誉的行为,损害多人的商誉的行为等。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31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不过,本罪的主体多为经营者,为在市场上占据位置,以诽谤的方式毁损竞争对手。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以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为目的,间接故意与过失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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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主体与客体?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主体与客体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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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公务员参与赌博最新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对于参与赌博者,应给予警告或记过之处分以示警戒,若情节较严重者,则应处以记大过或降级处分;而情节特别严重者,将面临撤职甚至开除之严肃处理。
2.对于开设或支持赌博活动者,将会被处以警告、记过或记大过等处罚,若情节严重至极,将面临撤职甚至开除的严厉处罚。
3.如有员工在工作时参与赌博活动,则应予以记过、记大过或降级之处分,如果这一行为再三发生却仍未改正时,其雇主将有权对其进行撤职乃至开除的严惩。
4.任何挪用公司公款用于赌博的情况,都将受到撤职甚至开除的严肃处罚。
5.利用赌博活动收受贿赂、接受贿赂或行贿的人员,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受到相应的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在工作时间赌博的,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挪用公款赌博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利用赌博索贿、受贿或者行贿的,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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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妇离婚可以争抚养权吗
[律师回复] 解析:
1、关于丧葬费用的补贴,将依照地方政府所规定的时间区间内(即自上一年度起),划归6个月份职工月均工资的总额;
2、对于因公伤亡员工生前所供给主要生活资源且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属,我们将依据其本人的工资中,按照特定的比率发放抚恤津贴。
其基本标准如下所示:
配偶每月享有40%的份额,其他亲属则每人每月享有30%的份额。
若家中有失去双亲的孤独老人或孤儿在此标准之上还可以额外增加10%的份额。
但是,核定后各供养亲属所得的抚恤津贴总和不得超过工伤死亡员工生前领取的工资总额;
3、根据地方法规的规定,一次性伤亡补助金的额度亦有所不同,它的标准是48个月到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具体的标准会随着当地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变化。
如果死亡赔偿金额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为基础,按照20年进行计算的话,那么:
(1)如果受害者年龄在60周岁以下,那么他们应得的赔偿金就是该项数据乘以20年;
(2)如果受害者年龄在60周岁以上,那么他们应得的赔偿金就是该项数据乘以(20年减去增加的年龄);
(3)如果受害者年龄在75周岁以上,那么他们应得的赔偿金就是该项数据乘以5年。
请注意,这只是一些基本的计算方式,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有所不同。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于2024年5月15日向各级人民检察院发出通知,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在处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需按照新的每日赔偿标准执行,即每日赔偿315.94元。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有: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不是只赔偿丧葬费,还会赔偿死亡补偿和被扶养人生活费。
这些赔偿都是有一定的计算方式,如果肇事人不进行赔偿或者是赔偿金额不够的情况下,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限之内进行起诉,起诉的时候可以找律师处理。
什么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非农业户口改为农业户口的有关事宜:
一、对于自愿回归农村的被征地农民群体,为确保其权益不受损害,相较于先前已经完成了农转非的被征地农民,倘若愿意再次申请由非转为农,国家将会予以审批;
二、对于原籍属于农业户口的大学生群体,近年来我国政府积极倡导他们回家乡投入创业过程中。
若此类优秀大学生能够提供毕业证书以及未就业等相关凭证,便可顺利将户口迁回到家乡所在的原籍;
三、针对夫(妻)任意一方户籍原属于农业户口的情形,尽管现行户口管理规定对此并无明确要求,然而,夫或妻中的任一人皆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据实际情况将个人户口迁移至另一方的住宅所在地。
同样地,原本是非农业户口的一方凭借相关证明文件亦可成功实现户口的农村转移;
四、对于与双亲一起在农村生活,并未结婚、无固定职业以及住房的未成年子女。
鉴于学习及工作等多方面原因,这些孩子的户口已经发生变更,搬离故土,然而在城市中却无稳定的职业和住宅。
假使这类孩子自幼就长住在农村,随其父母同住,而且父亲或母亲属于农业户口,那么只要该未成年子女还未婚配,同时能够提供无业、无房的相关证明,他们的户口就有可能得到回到农村的机会;
五、对于既拥有城镇户口,无稳定的工作场所,也无固定的住所,但是在农村老家拥有自家宅基地且建造了住房的人士。
依照相关规定,经过当地公安机关的批准后,其可以在农村进行稳定居住,同时还可享受村集体宅基地、耕地的待遇;
六、对于服役结束的武警、解放军、士官,以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现役军人,他们的户口允许迁回原籍居住;
七、最后,对于原籍为农业户口,但已届法定退休年龄,同时并无工作单位,甚至连原工作单位早已解散的人员。
若其原籍的村委会愿意接纳,此类人员仍有可能向相关部门提出非转农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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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的主体与客体?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诈骗罪的主体与客体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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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合同相对人可以主张合同权利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现行的法律原则下,非合同相关方并无法主张该合同无效。
其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方面:
首先,现有的法律条款明确指出,对于原告而言,其必须属于具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一,这是对当事人进行诉讼行为的主体资质的硬性要求,同时也是非合同当事人能够以原告身份提出主张合同无效请求的必要前提条件。
在相关情况下,“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意味着当事人,无论是公民、法人还是其他组织,作为原告,其所涉财产权、人身权或其他相关民事权益受到了实质性的侵犯,或者是与他人产生了直接的民事权利义务争议,需要寻求法律的保护。
其次,仅当起诉人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存在着有效的民事权利义务争议时,才可以启动诉讼程序。
换言之,如果起诉人的权益并未受到损害,或者并未与他人陷入到任何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之中,那么他们便不得提起诉讼。
最后,倘若起诉人与案件的诉讼目标之间并无直接的利害关系,甚至仅仅是现实中存在某种形式上的利害关系,而这种利害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效力,那么他们亦无法以原告身份提出诉讼请求。
在此背景下,仅当合同的无效状态可能直接影响到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之时,他们方可作为原告,发起对合同有效性的确认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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