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规定的。
3、交强险在赔偿的时候,会涉及到一个财产损失,车主们需要明确这个财产损失的定义是什么,财产损失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使第三者财产的毁损或者灭失的直接损失。如果是被保险车辆内自己东西的丢失或者说财产的损失,是不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的。
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