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过错违反夫妻义务。
夫妻一方在有过错的情况下违反夫妻义务,且该违反的严重性或者重复性导致不可能继续共同生活,他方可申请离婚。法院在审查案由时,应对可归责于申请人的过错,夫妻双方的教育程度及道德意识等方面加以考虑。
2、共同生活之破坏
作为诉讼离婚理由的“共同生活的破坏”包括:()事实分居连续两年。夫妻双方不共同生活,且双方或者一方具有不再共同生活的意图时,山东一般离婚诉讼律师费多少视为事实分居,在以事实分居为理由而提起之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有过错,法官应该按照弟42条之规定作出宣告。()失踪且音讯全无满三年。()对方精神能力发生变化逾3年,且因其严重性导致不可能继续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