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财产规避债务能否行使撤销权
《民法典》规定,规避债务的转移是可以行使撤销权的,但必须在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后一年内行使。
在债权人知悉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在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经撤销后无法律约束力。
在民法中,如果债务人放弃其到期的债权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转让到期的债权,可以认定规避债务的行为,债权人可以在知悉之日起1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上述规避债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