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婚姻家庭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如果是以重婚的方式破坏婚姻家庭的,符合以下三种行为模式就构成重婚罪: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
如果是夫妻一方侵犯另一方的财产性权利或婚外第三者因婚外情得到财产性利益的,需要对不当得利进行返还,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过错方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的。
婚外第三者接受了大额财产赠与的,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被视为具有一定的共同共有的法律性质,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三人是善意的且支付了相应对价的除外。
同时,无处分权人或处分权存在瑕疵的人处分他人财产且在订立合同后未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因此在这样的前提下,由于婚外情本身就违反公序良俗甚至是法律法规的,因此是无法受到保护的,需要为相应的破坏婚姻家庭的行为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