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敌叛变罪处罚量刑: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情节严重或者带领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投敌叛变的,处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一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一百零八条
投敌叛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或者带领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投敌叛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