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放弃申请宅基地承诺书 为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生活水平,改善居
住环境。经过充分商议,现全家作出以下承诺:
1.自愿放弃申请宅基地,今后无论分户、析产、婚嫁等任何原因不再申请农村宅基地。
2.自愿拆除现有住房(含生产用房及地面附属设施),并将持有的地的使用证书、房屋产权证书等权属资料按规定逐级上报注销。
3.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姓
名
与户主关系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签 名
备注
户主 承诺人户籍所在地: 镇(街道) 村 组 承诺户主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需年满16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全部家庭成员签名。本承诺书一式三份,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土资源分局(所)、镇人民
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