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把被继承人的遗产转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继承同时又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的房产应在进行公证后才能进行权属登记。房产继承必须办理公证。理由如下:
建设部和司法部在1991年8月31日联合发出了《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其中第二条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如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遗嘱继承也需公证才能过户
原房主故去后,房产继承一般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法。房屋遗产继承首先要确定继承人。要先看有没有遗嘱,有没有指定特定的继承人。如果有指定特定的继承人,那么指定的继承人就为立遗嘱人所拥有的房屋的继承人。如果没有立遗嘱,则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
根据《北京市房屋登记工作规范》对房屋继承的所需材料的规定,除了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产证、房产平面图等材料外,还需要证明房产权属转移的生效法律文书或继承权公证书。因此,不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均需公证。不做公证,就需要提供法院判决书等法律文书。
也正是如此,目前,房产继承人要么通过继承公证办理继承过户,要么通过法律诉讼取得法院判决书办理继承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