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最近要办理遗产分割的相关手续,但不太清楚具体要求,所以我就是想了解一下我国的遗产分割遵循原则是什么?有哪些规定

帮助10人 1.9k浏览 匿名 2017-11-15 佳木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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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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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分割遵循原则。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个祖父母。    要根据遗产分割的原则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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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20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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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遗产分割遵循原则中,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全文
    11 20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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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办手续,先问问遗产分割遵循原则都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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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领取手续需要遵循哪些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进行一次性抚恤金申领的相关流程操作过程中,如遇有人身故情况,应向所属地区的社保经办机构提供以下相关证明资料:
首先是医院开具的书面文件——死亡通知书(或者由死亡地点相关主管部门签发的死亡证明);
随后为尸体火化后的证书——火化证明(地域政策未强制要求实施火化的情况下可免于提供)。
对于非工作原因而导致的丧失生命,需要额外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意外伤害证明以及医院的死亡通知书(或者由死亡地点相关主管部门签发的死亡证明)与火化证明。
社保经办机构会根据以上所述的各类证明文件及死者身份证明来发放一次性的抚恤金,同时也会将这些证明文件的副本进行归档保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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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遵循什么原则2023
1、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2、养老育幼的原则。3、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原则。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1)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的划分。(2)有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有遗弃、虐待、甚至故意杀害的行为的,其继承权依法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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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先出轨丈夫后出轨离婚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婚内女方出现婚外情导致离婚的情况,所采取的处理方法包括:
1、若满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因女方出轨致夫妻间感情破裂,则应当判决离婚);
2、若尚不满足夫妻感情真已破裂的条件,即便女方存在出轨行为,法院亦不会做出离婚判决;
3、若女方出轨行为达到一定严重程度,例如涉及重婚或其他严重违法行为,法院可能会判决准许离婚。
关于财产分配方面,尽管出轨并非影响财产分割比例的法定理由,但无过错方有权根据女方出轨事实,要求其支付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诉讼离婚的具体流程如下:
1、撰写起诉状;
2、准备相关证据材料;
3、将起诉状及证据材料递交给具有管辖权的法院;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此案;
5、法院受理后,在规定期限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6、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并向当事人发出传票;
7、开庭审理:
双方均可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为参与诉讼;
8、法院根据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以及双方提供的证据,就是否准许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事项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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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专利权授予遵循优先发明原则吗
并不是遵循优先发明原则,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授予专利权是遵循优先申请的原则,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专利的,专利行政主管部门一般会把专利权授予先申请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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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效力待定的规则有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明确规范,合同在未得到权力方认可之前,其法律效能尚未确定,只能等待权力方的最终确认后才能生效,若权力方对该合同不予确认,那么该合同将无法发挥相应的法律效应。
此类合同之所以称做“效力待定”,主要源于它们在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实际地位与权限上存在尚需完善之处,例如缺乏行为能力、代理权或处分权等关键要素。
对于合同的权力方而言,他们有权决定是否承认该合同的有效性。
如果权力方选择承认该合同,那么该合同便具备了法律效力;
反之,如果权力方选择否认该合同,那么该合同将失去其法律效力。
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效力取决于权力方的最终决策。
此外,当合同的权力方尚未做出决定时,合同的相对人(即合同的另一方)有权通过书面形式向权力方发出催告,要求权力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30天内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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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种情况下,合同的相对人仍享有撤销该合同的权利,但必须采取书面通知的方式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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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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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所得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劳务报酬所得涵盖了以下几类收入范畴:
首先,工资、薪金所得,这主要指个人在担任某种职务或被雇佣的情况下所获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及其他与就业相关的各项所得;
其次,劳务报酬所得,这种类型是针对个人从事各种劳务活动所产生的所得;
再者,稿酬所得,这是指个人由于其作品通过图书、报纸杂志等媒介进行出版和发表而获取的相应收益;
此外,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各类特许权的使用权所产生的所得;
然而,提供著作权使用权的所得并不包含在稿酬所得之内;
最后,经营所得也是其中之一;
另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这是指个人持有债权、股票等资产时所产生的利息、股息、红利等收益;
财产租赁所得,这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辆船舶以及其他各类财产所产生的收益;
财产转让所得,这是指个人出售有价证券、股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辆船舶以及其他各类财产所产生的收益;
最后,偶然所得,这是指个人因参加抽奖、彩票中奖、赌博赢钱等活动而产生的意外收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所称每次,分别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四)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男55退休的特殊工种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现行政策,针对特定工种的员工而言,其法定退休年龄呈现出较为特殊的规定如下:
首先,对于那些长期从事井下、高空、高温、极度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对身体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的工作岗位的员工,男性需达到55岁,女性则需达到45岁方可正式退休。
其次,若员工因疾病或非因公导致残疾,且经过医院出具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那么他们的退休年龄也将相应调整,即男性需达到50岁,女性则需达到45岁。
一、特殊工种的具体范畴主要涵盖以下八个方面: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
6.锅炉作业;
7.压力容器作业;
8.制冷作业。
二、对于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员工来说,他们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必须属于劳动部及国务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所规定的特殊工种范围之内;
2.在高空和极度繁重体力劳动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
3.在井下、高温等恶劣环境中工作累计满9年;
4.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5.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10年者,即可申请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手续。
综合上述内容,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对于从事井下、高空、高温,尤其是极度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对身体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的工作岗位的员工,男女的法定退休年龄均为55岁和45岁,而如果员工能够满足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条件,便可申请提前退休。
此外,对于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员工,他们应于每月的10日前向所在单位提交提前退休的书面申请。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所需具备的条件包括:
从事高空和极度繁重体力劳动岗位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等恶劣环境中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岗位工作累计满8年等等。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
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
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
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
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
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
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
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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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专利权授予遵循优先发明原则吗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我国专利权授予遵循优先发明原则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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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召开董事会应遵循哪些程序和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企业法人行使职权过程中,董事会会议的举行遵循着一套规范的程序:
首先应当提前通知即将出席会议的人员;
其次,参会者需要进行现场签到以确认其出席资格;
会议正式开始后,参会董事们需要积极参与讨论,共享各种信息,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有效的决议;
紧接着,会议期间的所有重要内容都将被详细记录下来,形成会议纪要,以便日后查阅。
关于董事会会议的具体规定如下:
通常情况下,股东大会应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如果董事长因故无法履行该项职责或拒绝履行,则应由副董事长代为执行;
倘若副董事长也无法履行此项职责,那么半数以上的董事将共同推选一位董事来担任会议主持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交通事故先予执行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于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进行预先执行。
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而做出的规定。
具体来说,根据该法第106条的表述,当人民法院面对以下三种情况时,基于当事人的请求,他们有权裁定并实施预先执行措施:
首先,是涉及到追讨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抚恤金等方面的费用;
其次,是关于追索劳动报酬的问题;
最后,如果情况紧急,需要采取预先执行措施来解决问题的话,也可以适用此项规定。
然而,要想获得法院的预先执行裁定,还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7条所规定的两个基本条件:
首先,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必须明确无误,如果不采取预先执行措施,将会对申请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
其次,被申请人必须具备履行相应义务的经济实力。
此外,为了确保预先执行措施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人民法院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若申请人未能提供担保,则其申请将被驳回。
若申请人最终败诉,那么他/她就必须承担赔偿被申请人因预先执行措施而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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