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为什么12315不受理价格欺诈你可以看看是否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不受理范围内。
不予受理或终止受理范围:
(一)商品已过保质期或保修期,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二)达成调解协议并以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三)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四)自消费者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已超过一年的;
(五)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六)没有明确的被诉方及地址的;
(七)消费者没有具体的申诉请求及事实、理由的;
(八)被诉方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已做事先说明的;
(九)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纠纷;
(十)消费者个人之间私下交易的;
(十一)购买商品是“处理品”的商品;
(十二)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或自行拆动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伤害的;
(十三)经营者已经注销或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十四)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
(十五)超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权范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