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进行遗产处理,主要分为有争议的继承诉讼和无争议的继承公证。
独生子女家庭仅表现为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数量较少,在实体法律适用与继承处理程序上并无任何特别之处,独生子女可采用上述两种方式处理遗产继承等事务。
如果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中尚有其他法定继承人,且对遗产分割有争议且不可调解的,自然会走上法院诉讼;如果其他法定继承人均先于其死亡,独生子女确定为惟一法定继承人,就可通过非诉渠道的继承公证处理遗产。
据介绍,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遗嘱受益人办理遗产继承手续,即使有公证过的遗嘱,在父母去世后还得办理继承公证。
继承遗嘱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