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你好,你所咨询的是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
二、你提供的信息不够全面,如想获得准确回答,请补充提供以下信息:
1、你的电动车的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
2、对方车辆是否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险;
3、对方车辆驾驶人是否是车主,如果不是车主,驾驶人和车主是什么关系;
4、你是否进行了伤残鉴定,是否构成残疾;
5、驾驶人是否具有驾驶证。
三、下面的分析建立在以下假设之上:
1、你的电动车的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
2、对方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险;
3、对方车辆驾驶人是车主本人;
4、你构成伤残;
5、驾驶人具有驾驶证。
四、具体分析内容:
1、赔偿主体包括:汽车驾驶人、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承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
2、赔偿的原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由对方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对方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由对方车辆驾驶人予以赔偿,但由于你对本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所以对方车辆驾驶人可以根据你的过错承担减轻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减轻赔偿责任的比例,需要参考各省、直辖市、自治州的具体规定,如广东省规定这种情况下,减轻比例不超过60%。
3、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条、第1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至31条的规定,赔偿项目具体包括:
(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6)食宿费(7)住院伙食补助费(8)必要的营养费(9)残疾生活辅助具费(10)残疾赔偿金(11)扶养人生活费(12)康复费(13)后续治疗费(14)精神损害抚慰金(15)车辆维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