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定继承时,独生子女并不因为是父母的独苗,而必然全盘继承父母的遗产,爷爷奶奶、姥爷姥姥也有权继承属于他们的部分遗产,且假如爷爷奶奶、姥爷姥姥还有其他子女,则被他们继承的遗产份额,将同样依据《继承法》第十条的上述规定,由其子女共同继承,结果是独生子女可继承的份额相应减少。
所以,独生子女要全部继承父母的遗产,需要父母生前立下遗嘱,明确在他们百年后财产全部由独生子女继承,若再细化成为独生子女的个人财产时,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的财产“的规定办理。同时,将遗嘱进行公证,以确保法律效力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