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对酒驾的处罚仍然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罚,没有出台新的规定。
酒驾或醉驾的,应立即在事故现场检测血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现场检测血醇含量达20mg/100ml不足80mg/100ml时可以确认为酒驾,酒驾属于违法行为,给予暂扣驾照、并处1000-2000元的行政罚款,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如果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现场检测血醇含量达80mg/100以上时,属于醉驾行为,触犯刑法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但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现场检测,只是初步判断,还需后续进行抽血检验,以检验报告为依据进行刑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