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案件管辖方面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掌握不够全面,对省法院相关的专门法院管辖范围不了解。
2、超过答辩期,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法院仍然作出管辖裁定。
3、某些案件是不动产纠纷还是合同纠纷容易混淆,造成法律适用错误。
4、超过基层法院级别管辖的立案问题
5、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或者已经提出过管辖权异议申请被驳回后,重审、再审期间又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法院不予审议。
6、目前,国内学者对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是否存在“保险标的物”的观点,存在较大争议。
7、一审案由不正确,导致适用法律错误。
8、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没有依据原告的诉讼请求来确定案由,从而导致管辖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