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抵押登记可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
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
2、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3、动产抵押是指将动产以不转移的形式给第三方来进行相关的登记抵押,以此来获得相关的贷款金额。动产一般就是交通工具或者是相关的生产资料和工具以及企业的相关产品和材料都可以来当做动产。动产抵押获得资金之后再一定场合内如果未进行偿还资金,动产将会进行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