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事人已经被起诉,那么应该积极应诉,以下是相关法律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rn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n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rn
(一)当事人陈述;rn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rn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rn
(四)宣读鉴定意见;rn
(五)宣读勘验笔录。rn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rn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rn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rn第一百四十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rn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rn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rn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rn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rn
(四)互相辩论。rn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