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恶意透支行用卡罪名成立需要几个条件:
1、提交公安报案的银行,其信用卡透支本金超过1万元;
2、该银行有证据证明催收本人两次以上;
3、该银行信用卡透支逾期三个月以上。 具备这三个条件恶意透支罪名才能成立。不是所有银行都愿意走公安报案这个程序的,因为这个程序比较繁琐,且不一定能拿回欠款,银行关键还是要收回欠款嘛。此外,银行在公安部门如果没有关系,其以恶意透支把案子交到辖区派出所或经侦大队立案是很难的。因为信用卡办卡总量很大,每个银行信用卡透支逾期未还的人数都很多,如果都提交公安立案,公安机关那几个人和资源是根本吃不消的。只有在能查找到信用卡欠款人本人具体的落脚地,且银行在有管辖权的派出所或经侦大队也有关系,这种情况公安机关才会受理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案件并去抓人的,以打击一些恶意透支信用卡的典型。 当然,还是建议妥善处理信用卡欠款,因为信用卡越多,欠款时间越长,到最后持卡人坐牢的风险就会越来越大。积极找到银行相关人员,与其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