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醉驾开始入刑,从而使湖南查处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同比有了大幅下降。长沙交警提供的数据也表明:酒驾、醉驾现象实现双降,因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随之亦明显减少。记者了解到,自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湖南法院目前共审理醉酒驾驶案件526件,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罪犯527人。
然而,醉驾入刑之后,一些相关法律概念公众依然存在一定的认识偏差:醉酒驾驶的标准是什么?是不是醉酒驾车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就不构成犯罪?醉酒驾驶摩托车和三轮车属于什么性质?昨日,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湖南法院审理醉驾案件的情况,并解读了一系列市民朋友关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