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由于案件疑难程度、证据搜集状况及法院的工作繁忙度等因素的影响,危险驾驶罪的审判时间会呈现出差异性。通常而言,若案件事实明确且证据充实完备,则有望在数个月的时间段内实现最终裁决;
然而,若涉及权责纠纷或者需要相应的补充侦查程序,那么上述期限便有可能被动延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