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追尾报保险的方式是在发生追尾事故后四十八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交警定责,车辆定损后,可以开始进行车辆维修等资料前往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理赔流程为:
(1)出示保险单证、行驶证、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保险单。
(2)填写出险报案表。
(3)详细填写出险经过。
(4)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
(5)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6)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7)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8)交付维修站修理。(9)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10)车主签字认可。(11)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