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进行实质审查阶段前进行的是初步审查,初步审查的主要内容有两个内容:
(1)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格式的审查:核对专利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其格式是否符合规定。审查合格者,专利局即发出授理通知书,并给予专利申请号。
(2)对专利申请内容的审查:是否“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属于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而要保密等。
只要通过初步审查,就可以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了。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