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最高法院对担保法的解释具体内容可以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对于以下情形的对外担保合同是无效的,需要特别注意:
一,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二,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三,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四,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五,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外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