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要根据具体案情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对方未经配偶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该行为侵犯了配偶的财产权益,您可以起诉请求第三者返还财产。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的,可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