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处罚:
无证经营烟草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以行政处罚为主: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倒卖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以罚款。
2、刑事处罚:
无证经营倒卖烟草,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烟草在我国是属于特许经营类商品,即要想销售烟草需要获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烟草专卖许可证。
3、《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五条
倒卖烟草专卖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倒卖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烟草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前款罪的,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