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八)》《刑法修正案(九)》分别将醉驾、追逐竞驶以及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和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入刑,规定为危险驾驶罪。
今年上半年,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办理危险驾驶案件10万起,查处涉案人员10.1万人,其中,机动车驾驶人8.7万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1万人,其他人员3062人。目前共有2.6万人被判处刑罚,其他案件正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过程中。
在查处的危险驾驶案件中,醉酒驾驶案件9.9万起,其中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超过160毫克/100毫升的3.94万人,严重超员案件691起,严重超速案件79起,运输危险物品案件49起,追逐竞驶案件12起。这些案件多发生在18时至次日3时,共占全部案件的74%。
在涉案的10.1万人中,20至40岁最多,占57.4%;40至60岁次之,占33.7%;驾龄在4至10年的最多,占42.6%,1至4年的次之,占19.8%。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选取今年审结的危险驾驶十大典型案件,公布如下,希望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深刻认识到危险驾驶违法犯罪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珍爱生命,敬畏法律,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执法管控力度,从严查处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