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可以阻止对方在离婚后来探望孩子。
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方拒不协助探视权人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直接抚养方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