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夫妻其中一方丢失了结婚证,可以直接用另一方的结婚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夫妻双方都丢失了结婚证,有两个解决的方法,第一种是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结婚登记的证明,再办理离婚手续,第二种是先持户口本或身份证到之前夫妻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或者夫妻其中一方的常住人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