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税局日前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政策的公告。根据公告,广州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税率自10月起下调。其中,下调幅度最大的是月租收入20000元以上(包括20000元)至30000元的,其综合征收税率比之前降低了2.38%。这意味着,月租在这个区间的业主每月可少交税476元-714元。
调整后,月租金2000元以下,税收综合征收率为4%。2000元以上(含2000元)至30000元以下,税收综合征收率为6%。30000元以上(含30000元),税收综合征收率为8%。而之前月租收入10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税率就要4%,月租收入1000- 2000元以下,综合征收税率为4.7%。2000元以上(含2000元)至20000元以下,综合征收税率6 .7%。20000元以上(包含20000元),综合征收税率为8.38%。
这意味着,月租收入1000元(包括1000元)以上至20000元以下,其综合征收税率比之前降低了0 .7%。月租在这个区间的业主,每月可少交税7元-140元。月租收入20000元以上(包括20000元)至30000元,其综合征收税率比之前降低了2.38%。也就是说,月租在这个区间的业主每月可少交税476元-714元。月租收入30000元以上(含30000元),税收综合征收率比之前降低了0 .38%。如果月租30000元,每月可少交税1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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