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租地需要缴纳土地税。
减免范围
根据税法规定,下列土地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建设、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人,除农业用地外,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土地,都属于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拥有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