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分割的原则是: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