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提:老人是相对机动车方来说是三者。
二、06年7月1日以后的机动车都要买交强险。
三、根据交警判决,机动车方全责、同责、次责都算是有责。交强险只分有责和无责。
四、出险时间在06.7.1到08.2.1之间的,有责的,交强险赔偿标准都是:医疗费用赔付项最高赔付八千,死亡伤残赔付项最高五万,财产损失赔付项两千。
本次事故中,老人如果是当场死亡,就不牵扯医疗费用,如果进入医院抢救过,就有医疗费用的赔偿。死亡赔付项是根据国家赔付标准赔付。
如果赔付项超过八千和五万的,就由机动车商业险赔付,商业险是按照责任比例赔付。
五、出险时间在08.2.1之后的,交强险赔付医疗费用项最高一万,死亡伤残项最高十一万,财产损失项两千。
六、一般情况下,机动车撞行人的,交警都不可能判机动车方为无责。08.2.1是个界限,无责赔付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