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故意伤害案件属于国家公诉案件、是不以涉案双方是否要求撤案、是否和解做为案件办理依据的,所以即使双方达成和解,但涉案双方中如果有人伤情较重或该案件社会影响较大都不会影响案件的办理。 不过双方的和解对于检察院、法院来说是对案件办理中采取何种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甚至判决时的考虑因素,按照楼主所说的情况从轻、减轻处罚甚至不起诉(也就更不会有判决了)都是很有可能的。
2.现已刑事拘留17天,而检察院还未收到办案单位关于该案件的提请逮捕材料涉及两个问题:第一、该案件属于明显的团伙作案(两人以上),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延长拘留期限至三十日;第二,可能该案件最主要的证据法医鉴定结论还没有拿到,该案件定性、定罪的最关键证据是法医鉴定,因为楼主没有说明双方的具体伤情,不好判断也就不多说了,但是如果没有法医鉴定结论,该案件无论是提请逮捕还是变更强制措施甚至是撤销案件都是不合程序更于法无据的。
3. 按照楼主所说的情况,互殴刑事拘留该案件可以由被拘留人家属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而且被批准的可能性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