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一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因此,关于“道路”、“机动车”的认定,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对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校园、住宅小区等单位管辖范围内的路段、停车场,若相关单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亦属于“道路”范围。在这些地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
以上是对封闭小区道路醉驾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这个问题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