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在基地如何分配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离婚后宅基地的处理问题,夫妇在决定离婚之时,应当明确,农村宅基地并未被纳入共同财产的范围进行分割。
这主要基于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即农村宅基地以及自留地、自留山均为农民集体所有的资产,无法予以分割或者划归私人拥有。
因此,农村宅基地本身并不具备分割的可行性。
然而,对于农村宅基地之上已经修建完成的住房机构而言,却可以采取与夫妻共同财产相同的方式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