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服刑期间,被拘留人每月可回家1~2天,参与劳动者也可酌情获得报酬。
解析:
1、看守所应当组织服刑人员听广播、看电视、读书报、时事、政策、法制教育,积极生活;
2.为促进服刑人员思想改造,增强服刑人员体质,看守所可以在确保安全、不影响侦查、起诉、审判的前提下,组织服刑人员进行适当劳动。
3.什么时候睡觉没有明确的规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留、罚款:
(一)追逐竞跑,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经营或者客运,严重超过额定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
所有人和机动车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从重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