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应当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受害人家属精神损失费等合理费用。其中: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当地统计数据,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