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交通肇事过失致人重伤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交通肇事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而交通肇事,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损失而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过失而致他人死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