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依据 刑诉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所以在一年以后,您的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已经明确解除。不需要受到出县市申报的约束,行动可以自由的了。那么您是可以出去旅游了。取保候审出境受限是不会的,您可以放心。
其次,关于您的案子没有结案的原因您可以这么通俗理解给您听:取保候审解除,对你的各项强制措施自然解除,你不必再受执行机关的人身限制。你自然可以去旅游了,你现在自由了。案子还没结,已立案侦查的抓主犯的不受时间的限制,到抓到结案为止。所以说是主犯这个原因,不是你的原因。
再者,如果您还是不放心可以去出入境管理中心询问,当然公安机关作为执行机关也会告诉你解除取保候审了,案子与你无关的话是没有事情的。但是为了手续齐全和预见处理应对还是再去问一下吧。
最后,边防那边您可以把上面的规定告知,您已经解除的相关证明准备着,因为系统中也是有相关记录的,您就放心去旅游吧,
祝您旅途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