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具体标准为: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用人单位应当保留与其的劳动关系,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在退休、死亡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述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赔偿金额将根据职工的工资水平、所在地区等因素进行计算。同时,职工在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后,如还有其他相关费用,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索赔。八级伤残是指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职工。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八级伤残的职工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七级至十级伤残享受以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下列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伤残支付本人工资的25个月;
八级伤残支付本人工资的18个月;
九级伤残支付本人工资的13个月;
十级伤残支付本人工资的10个月。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其近亲属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