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已登记结婚的夫妻在离婚时,彩礼返还的情况通常限定在以下两种特殊情形:
1. 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过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彩礼。
2. 给付彩礼后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时,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在登记结婚之后实际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除非男方因支付彩礼而导致其生活陷入困难,并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一事实,否则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返还彩礼。而在案例中提到的“合肥法院首例适用新规‘彩礼案’判决”也体现了这一点,即使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若存在相关规定所指的情形,仍然可能需要返还彩礼。
因此,在处理离婚涉及彩礼返还的问题时,应依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当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来判断。如有必要,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