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女方收下男方给她的彩礼之后,既不打算跟对方步入婚姻殿堂,同时还不肯退还这笔费用,这样做可能构成诈骗。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如果女方只是为了自己贪图这笔金钱,根本就没考虑要跟男方结婚的话,那么男方是有权去索回这笔彩礼的。当然了,如果女方就是不肯把这笔彩礼还给人家,那恐怕就要面临诈骗罪的指控了。更别说如果男方真的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女方明明有这个经济实力来归还彩礼却偏偏拒绝执行法院做出的判决结果,这就更为严重,甚至会有面临刑事处罚的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