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它们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明显差异:首先,它们所涉及的性质有所不同:吊销乃是一种实施法律制裁措施的行为,其特性显现出强烈的强制力与惩罚意味;而撤销则是一种针对行政许可的法律回溯动作,它的特点在于具有剥夺性、不可逆性及补救性。
其次,就相关概念而言:撤销作为一种组织针对某些资质或资格的决定性的取消行动,也就是当某个个人或团体持有的各类资质或资格因超过有效期或是与相关资质、资格要求不符时,这些资质或资格将会被资质颁发/管理机构依法采取取消措施;而吊销则是一个意味着回收并且注销的行为术语,它即是指通过相应职权的机构阻止原已允许进行某项特定活动的对象停止他们的这项活动,同时收回先前给予的许可文件进行正式执行这一过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