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协助洗钱的行为,通常并不视为非法或犯罪行为,因而也不必担心因此遭受刑事指控和入狱服刑。
然而,若有人明知故犯地参与洗钱活动,那么这便构成了犯罪行为,必须接受法律的严惩。
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没收犯罪分子所获的违法所得利益,同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刑事处罚。
一般来说,情节较为轻微者将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处以罚金;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还须缴纳罚金。
另外,若洗钱活动涉及到单位组织,那么其成员将受到双重的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