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事实:利息收入需要缴纳相关税费。
换句话说,它亦是通常意义上所得收入的一个子集,需被纳入整体收益范畴进行估量。
例如,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会被记录为财务费用,从而直接对公司的净利润总额产生影响,因而必须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然而,国债的利息收入却可获准享受企业所得税的豁免政策;而对于非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之间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银行的利息收入,皆需要依据相应规定交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