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以下几点行为可能会扣除驾驶员一个积分:首先是没有按照交通规则正确使用车辆灯光的行为;其次是在交会车辆时没有遵循特定规定的情况;此外,如果您驾驶摩托车搭载尚未年满十二岁的儿童,或是在驾驶轻便摩托车时载有超出允许人数的乘客的话;还有就是一些其他可能违反了机动车载物规定的行为;以及最后一种情形,即上路行驶的机动车若没有在车上放置相关的保险标志,或者没有随车携带来行车证和机动车驾驶证,也会被视为违规行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