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辩状乃被告(或被指控方)、反诉被告、上诉被告及被申请人(被起诉方)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及再审申请书中所述之事关事实与法律依据,在法定时限之内予以详细回应与反驳所形成之书面文件,堪称诉状中使用率较高的文种之一。
辩状实为法律赋予身处被告地位的诉讼参与者的一项权益,辩护者享有处理答辩权之自由,既可为自己辩护,亦有权选择保持缄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