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现行法律,遭到敲诈勒索的话,你能起诉对方要求赔偿你的物质损失,可要是涉及到心理创伤的话,法院就不太愿意接这个案子。
具体来说,就是这样的:
1.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顾名思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那个《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如果你的人身权益因为恶心犯罪受到了侵害,比如你的手机被抢了、商店被砸了之类的,你都可以顺便提出索赔要求。
不过,如果是因为遭受了惊吓或是留下了心理阴影这种事儿引发的精神损失,那人民法院可不愿意受理。
2. 独立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刑事案件审理完了后你发现自己还有精神损害赔偿的事情要解决,那你得另外提起民事诉讼才行。
别误会,不是说所有的人都能这么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给出的解释,这种精神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还是不会被告知的。
3. 民事侵权下的精神损害赔偿:
在遇到普通侵权行为时,如果你感觉自己的心灵受到了伤害,那你就有资格去向个别人(比如说诈骗犯)求偿精神损失费。
也就是说,如果敲诈勒索行为被判定为民事侵权,那受害者就能依据法律向侵权人请求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总的来说,如果你遭受了敲诈勒索,你仍然可以通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来拿回你的物质损失,但是如果是为了精神伤害想告人家,那还得走另一条路,去找法官提出民事侵权之诉才能得到支持。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一规定在全国人大立法的层次上对刑事案件被害人可以获得赔偿的范围进行了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