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转让通信设备卡片的行为可能构成“帮信罪”,即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此类犯罪行为具有严重性和危害性,涉及到刑事责任与法律后果。
所有犯罪取得的收益都必须被追讨回来,这并不仅仅指非法所得的收益部分,更包括其他相关利益所产生的溢价。
非法所得收益,顾名思义,就是通过违反法律、规章以及规定而获得的利益或者分红。
这里的非法并非指非法的经营业务额度或者经营收入规模,而是在扣除直接投入到商业运营中合理的花费以及必须支付的必要费用之外剩下的那部分金额。
如果能够主动退还赃款,将有助于减轻刑罚,甚至在某些情况下最高可达完全豁免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