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行政复议的相关结果,通常存在以下五种可能性,它们依次是维持原决定、要求当事人履行决定、变更原决定、取消原决定以及确认本身违法的决定;最后,也有可能驳回关于行政复议的申请。
在法律的明文规定下,如果具体的行政行为被证实符合以下条件:
认定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适用的法律依据准确无误,执行过程中遵循了合法流程且内容适当合理,那么该决定就会被维持不变。
而针对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的操作步骤而言,主要包括三个环节:
第一步是公安机关接收立案的档材料;第二步要对收到的材料进行仔细审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安排;第三步是在全部审查完毕之后,做出是否正式立案的决定;最后一步则是针对那些未能达到刑事处罚但又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案例,必须依循法律规定以最快速度处理。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